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23年第2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货币基金收益他信息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货币基金收益。投资者于2023年2月10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23年2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3年2月10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23年2月13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货币基金收益。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货币基金收益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货币基金收益。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24536;400-678-0099货币基金收益。 

(3)本基金(含A类份额、B类份额)销售机构: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货币基金收益

特此公告货币基金收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增强我司旗下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体验,以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价值,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中新增有关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原则等内容货币基金收益

该事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货币基金收益。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2月10日公告的《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展开全文

本基金修改后的《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及其他规定网站货币基金收益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登载于规定网站货币基金收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易网站: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货币基金收益。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审慎选择。

特此公告货币基金收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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